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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常用10个小知识点

来源:北京高师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4-11   浏览次数:30次

1. 刑罚分类: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针对外国人)。

2. 犯罪主体年龄:目前,12 岁以下未成年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12 至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且情节恶劣的,需承担刑事责任。

3. 不适用死刑的人群:犯罪时未满 18 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审判时已满 75 周岁(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除外)的人不适用死刑。4.自诉罪名: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属于自诉罪名,被害人需自行向法院起诉。

4.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一般情况下,犯罪未遂(没有达到犯罪目的)也要受到刑事处罚。

5.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 缓刑:是指对一些特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了法定的条件之后,可以在一定的期间内不予关押,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被判处缓刑不需要在监狱中坐牢,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按时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8.正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防卫致对方死亡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这是 “特别防卫”。

9.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国家安全机关等司法行政机关对于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为了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叫随到,从而决定对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予羁押或者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10.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一种,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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